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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老天给了伊智慧聪明才智能干、富有甜蜜的家庭,那些别人所羡慕的一切,就是没给他健康的身体。
而他,濮阳元枚,什么都有,聪明才智也不差,家庭和乐融融,身体强壮得像条牛,要是真的比较起来,应该说他比伊还要幸福。
按照他傲气比天高的个性,就算把他家的人都杀了,他也不可能每天时间一到就到陌生人的家里去吃饭。
要说第一次是赶鸭子上架,摆尽臭脸给那对烂好人一样的夫妻看,再来畿却是自动送上门的。
妈的!说要请他吃饭竟然是在他家开饭,着了一次道也就算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非要每天送笔记本到晏家。
他厌恶极了那个家庭的甜蜜还有好吃的菜。
自从吃过一次后,只要肚子饿他总会想到那些令他齿颊留香的好菜,偏偏他三天有两天肚子都处在饥饿的状态。
他本来想把笔记本扔进去就算交差,谁知道那个叫人不清楚在想什么的舍管家就等在门口,不由分说要他进去。
宽大的客厅有好几个跟他年纪相仿的男生。
没有谁看谁第一次就顺眼的。
但是,伊就有那种将所有人包容在一起的力量。
他自卑又傲慢的随便抓一个人问:“你跟那个药罐子怎么认识的?”妈的,他还天真的以为那个药包没朋友呢。
那个男生笑得可爱极了。
“我把保健室当家里的床,你呢?”
伊是保健室的常客,他也是,差别在于他嫌家中人口太多太吵,每天到保健室补眠,至于另外一个人,用膝盖想也知道,他去同个地方是为了等救护车的来到。
“你来干吗?”
“吃饭啊,听说他家厨子的手艺好极了。”
“你叫啥?”
“我叫阿曼,保罗纽曼的阿曼。”
谁也不服谁的年纪,谁也不鸟谁的青春。
这样的开始,没什么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