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一对可怜的苦命鸳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个他们亲手缔造的“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把他们送进了监狱的大门。经过几番周折,钱楠樱和范炜的“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终于挂牌成立。尽管公司所有员工只有他们两人,但他们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
公司成立以后,成为北京华联超市公司的供货商。钱楠樱从北京木樨园、动物园等服装批发市场低价批发服装卖给北京华联超市,中间赚取30%的差价。一开始,两人本本分分地做生意,虽然赚的钱不多,每天起早贪黑也很辛苦,但毕竟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自己的事业,生活也就有了奔头。但后来他们在经营中发现,赚钱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他们给超市送货结账时,他们要向华联超市开出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他们从批发商或小商小贩手里进货时,是根本不可能拿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而如果没有进项发票用来抵税,他们在向国税局纳税时,就要向国家交营业额17%的税,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利润可赚了。而没有利润的生意谁也不可能愿意去做。
正在钱楠樱不知所措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位业内“高人”给她指点迷津说:“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私下里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可以悄悄地买一些过来作为进项增值税发票用来抵税。这种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神不知鬼不觉,一本万利,不干才是傻子呢!”经“高人”一提醒,钱楠樱这才明白,原来很多供货商都是这么干的。既然人家都在这么做,自己也不妨试一试。
2002年2月的一天,钱楠樱又去华联商厦送货。在门口,一个女人给了她一张名片。她仔细一看,是专门贩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把名片收好放进了包里。通过这张名片,她认识了专门以贩卖伪造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浙江籍票贩子陈某。从此,钱楠樱也就半推半就地陷进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泥潭。
钱楠樱按照名片上的电话跟陈某联系上之后,每次钱楠樱需要发票,就给陈某打电话,把公司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账号、货物名称、所用金额等情况告诉陈某。陈某按钱楠樱的要求填好税票后,双方约好接头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票,票款按票面所填金额价税的2.6%到3.0%不等的比例计算,票钱两清后,各自走人。
每次取票,一般都是范炜去,有时钱楠樱也一块儿去。每月一般情况下也不要多,就两三份,多了也没用。从2001年2月至2002年5月,钱楠樱从陈某手中共购票23份。直到后来,陈某因过春节回浙江老家了,这种非法合作才告一段落。
失去“合作伙伴”的钱楠樱,本来也想就此打住,她总觉得每次都偷偷摸摸、躲躲藏藏的,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事。但只要一想到有那么多人、那么多公司都在这样做,也没出什么事,再加上自己公司所面临的困境,自己也就只好做下去了。不久,她又联系上了一个姓赵的票贩子,钱楠樱从赵姓贩子手上共购票21份。
就这样,从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的短短两年里,钱楠樱先后从陈某、赵某等人手中购买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近百份,并以“北京科瑞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的名义,为自己的公司开具进项发票价税合计560多万元,逃税96万多元。从此,钱楠樱在非法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巨大利润的驱使,使钱楠樱失去了理智。钱楠樱不仅购票用于自己公司的进项发票,而且还购票转卖给其他公司,用作自己公司的销项发票。
在公司成立之初,根据有关规定,钱楠樱只是取得了临时性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每年完成180万元的销售额,才能取得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要完成这180万元的销售额,对于钱楠樱的小公司来说是极其困难的,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为此,钱楠樱只有充分利用手中买来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大做文章,增加销售额以获得正式一般纳税人资格。
2001年9月的一天,钱楠樱到北京木樨园服装批发市场进货时,认识了北京某超市的服装供货商张某,张某跟钱楠樱一样也是从服装批发市场进货后供货给超市。因为是同行,两人禁不住切磋起业内经验来。也可能是同病相怜的缘故,两人在一起聊起来越聊越深入,大有相见恨晚、如遇知音的感觉。
在交流业内经验的过程中,张某说自己正在为公司缺少进项发票而发愁,问钱楠樱能不能帮帮忙,并许诺可以出一定的手续费。钱楠樱想,如果将手中的空白增值税发票作为自己公司的销项卖给张某一些,不就可以扩大自己公司的营业额了吗?这样一来,自己公司的那180万的销售额也就不成问题了。至于再从中拿些手续费,钱楠樱觉得要不要都无所谓了。
于是,二人达成协议。只要张某提出要发票,钱楠樱就随时尽可能供应,有时一天里张某就索要好几张电脑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钱楠樱也没有从中收取张某的手续费。按法律规定,没有业务往来,两人之间是不应该有增值税发票上的来往,所以钱楠樱给张某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同样属于虚开。张某用这些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自己公司的进项发票到税务机关用来抵税。
之后,钱楠樱还以同样的方式,为其他几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34万余元,逃税39万余元。
钱楠樱如此明目张胆地虚开增值税发票,不被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2002年11月份,北京房山区国家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钱楠樱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房山区国税局会同房山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对钱楠樱、范炜涉嫌非法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钱楠樱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钱楠樱、范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当法官宣布一审判处钱楠樱有期徒刑15年,判处范炜有期徒刑9年时,这对撞进法网的苦命鸳鸯几乎同时在法庭上泪流满面。人们注意到,法庭上刚刚30出头的钱楠樱头发已经花白,苍老得像50多岁的老人。
钱楠樱的犯罪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发财致富无可厚非,但以身试法实在是愚蠢的。钱楠樱曾经觉得自己很委屈,为什么别人这样干没事,自己干了就出事了呢?其实,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侥幸都是不可以的。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每一位经商者都应该从本案中汲取一些教训。
(全文完)